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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82600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自然资复〔2021〕5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聂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城区政府储备土地进行临时利用的建议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棚改区储备土地情况

为推动元谋县旧城区提升改造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元谋县人民政府2017年1月储备了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东南片区(棚改一期)178.8亩土地,2018年12月储备了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东南片区(棚改二期)237.51亩土地。

二、棚改区储备土地出让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等法律法规规定,元谋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棚改区储备土地进行了出让供应和开发利用,到目前止棚改区内大部分储备土地已出让供应和开发利用,还没有供应出让的凤凰书苑18.8亩储备土已做过供地方案和土地出让公告,并将土地出让公告在土地交易市场网等网站上作了公开发布,公告期满,因没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报名竞买,该宗地至今没有出让和开发利用。

三、工作建议

为加快元谋县城市综合开发建设,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议如下:

(一)争取项目资金推动项目综合开发利用

建议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整合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元谋县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有效促进政府储备土地出让供应和开发利用工作。

(二)加大储备土地出让宣传推介力度,有效推动土地出让供应和开发利用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与投资促进局等相关部门应广泛宣传推介,加大元谋县土地出让宣传和推介工作力度,在土地出让条件具备时,县自然资源局将及时对棚改区剩余的18.8亩储备土地进行出让供应和开发利用。为提升市容市貌,建议住建局、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城区市政管理,禁止在政府储备土地上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等杂物。

衷心感谢提出建议的委员,希望委员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心好、参与好、支持好我县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为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华 8215291 )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