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琼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发祥路改造期间108国道老电力公司至金殿坡路段和元祥街元马中学路段取消停车划线、禁止停车的 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08国道老电力公司至金殿坡路段因两旁店铺众多,长期以来道路上车辆停放秩序混乱,影响交通秩序和城市文明形象,经交警大队及县城管局调研后,在108国道东侧部分路段设置了一批小型汽车临时停车泊位,以缓解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元祥街元马中学路段因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用车人员较多,故在街道两侧设置了一批小型汽车临时停车泊位。在发祥路改造期间,交警大队及时增加了城区执勤警力,根据实际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对108国道老电力公司至金殿坡路段及元祥街元马中学路段加强交通秩序管控,确保了发祥路改造期间108国道老电力公司至金殿坡路段和元祥街元马中学路段正常的交通秩序,目前发祥路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城区交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108国道老电力公司至金殿坡路段和元祥街元马中学路段交通拥堵情况得到了有效缓解,故目前无需取消上述路段的停车泊位。在下步工作中,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强上述路段的交通秩序管控,确保城区交通畅通有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祝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元谋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