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90701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1年07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1〕1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亚学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农村公路超载超限情况治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们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提得很好,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研究,成立了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并将提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43号提案交由吴云光副局长负责,公路股具体承办。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初步的答复方案,吴副局长于5月15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你所提的关于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工作,进一步明确乡村公路超限车辆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车辆的问题。目前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体制不健全,按照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农村公路由乡人民政府进行养护管理,联合执法由乡人民政府、乡农村公路管理所、当地派出所进行治理处罚。

二、对超限超载车辆征收道路维修费,用于农村公路的维修问题。根据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规定,除高速公路以外,国、省道及农村公路不得设卡收费。

三、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等级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问题。

根据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可按照技术等级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经我局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各乡镇养护管理情况可在适当路段设置限高杆,由乡人民政府上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给予一定补助由乡人民政府实施安装。

感谢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彩霞,821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