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们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提得很好,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研究,成立了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并将提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初步的答复方案,吴副局长于5月15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公路车流量显著增加,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发展,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也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由于乡村公路点多面广,部分地区乡村公路仍存在着“只建不管、管养不到位”的现象,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显得相当滞后,造成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非常短,加上现在交通运输量大,公路超设计负荷运行,造成公路破坏较大。
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养护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委会配合的原则,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省州养护补助资金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县道、乡道50%的资金由州级统筹安排用于水毁大中修工程项目。其余资金下拨到各县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根据各乡镇养护里程下拨养护资金,资金下拨到各乡镇财政所。
我单位将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建立长效运行有序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特别对养护资金的管理使用。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交通工作。
感谢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彩霞,821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