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1115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1年09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1〕9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罗刚委员:

您提出的规划建筑垃圾处置场将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建筑垃圾逐年递增。由于建筑垃圾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手段落后、处置场地缺乏、处理模式单一、部门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我县建筑垃圾管理的力度不够,治理效果不明显,我县还没有一家资源化利用企业把建筑垃圾作为再生资源利用。

目前元谋县城建成区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的现状是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至位于元马镇月龙村老凹塘的元谋程德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该公司取得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出具的《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元谋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改局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元马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及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现场勘查意见书,经元谋县行政审批局决定准予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因土地性质变更涉及缴费问题未得到解决,砂石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废塑料破碎两条生产线未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仍采取单一的填埋模式处置。

针对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的相应措施:一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建设。建议由政府牵头,协调规划、土地等职能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消纳处置场所;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在以后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会向上级领导部门建言献策,积极筹备,加快我县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出台。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划分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对建筑垃圾实行全过程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突出实际效果,规范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三是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社区等产生建筑垃圾源头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拆迁等土石方工程开工前,要求建设单位提报科学合理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对未经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将加大查处建筑垃圾乱倒行为的力度;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作用,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监督意识,加大对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违章行为的曝光率。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来提高施工单位的环境意识,促使施工单位能积极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努力完成国家节能降耗的要求,从污染的制造者、受害者变成治理者。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使得建筑垃圾处置更加规范。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韩小孔1598741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