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雁、王丽琼、胡金碧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县城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治理管控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城市管理职能职责的监督管理范围,严格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对城区范围内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开展监督管理情况如下:
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我局对城区街道和重点区域进行划分管理,每条街道指定具体网格员,每天对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广场等地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进行巡查整治,现我县主要街道及重点区域已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是规范市场秩序。我局执法人员以宣传、劝导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对以路代市的违规摊贩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告之其有关法律法规及以路代市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引导他们自觉纠正以路代市行为,劝导帮助他们进入指定区域进行交易。此外,在群众赶集日安排值班人员开展市场秩序维护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以保障市场秩序。
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属于我局管理范围的背街小巷,我局已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同时对校园周边经营环境已做重点清理与处罚。对于我局下班期间出现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乱象,我局采取中晚班制度,对流动摊点、烧烤和冷饮行业等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重点巡查清理整治。
四是持续巡查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对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经营商家发放整改通知书,并持续进行巡查监督工作,现占道经营已经得到清理整治处罚,总体投入260人次,210车次,整治占道经营160余处,其中处罚30余户,劝导130余户,县城区市容市貌逐步得到了规范。
综上所诉,在开展县城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中,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依法开展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一定积极主动协调,认真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工作。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韩小孔1598741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