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彬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充电桩设施升级完善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提升我县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2019年以来我县实施了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后,解决了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设施陈旧等问题。但由于我县老旧小区可利用空间小,大部分小区仅仅能满足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停车需求,小车停车难的问题仍然难以解决。考虑到使用需求,在有限的空间上建设电动摩托车充电桩后,已经没有多余的区域用于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因此,鉴于场地原因,你提出的对老旧小区中充电桩设施进行升级完善的提案难于实现。
目前,我县在元双路口南部客运站、政务服务中心、高速公路出口附近都建设了充电桩,以满足新能源车的充电需求。接下来,我局还将在发祥广场停车位改造中,新增8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并在滨江大道附近的几个停车场上按比例配建相应的充电桩。
最后,感谢吴学斌委员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