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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82302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8月08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2〕6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白树林、王胜光、李显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治理元马镇中学西墙外排污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马镇中学西墙外及云之蓝小区这一片区,沟渠年久失修,杂草和垃圾堵塞严重,造成排污不畅。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已对该片区进行了多次踏勘,提出了多个解决方案。由于该片区地势较低,污水无法接入元通街市政管网,只能寻找通道将污水引入元昆路上的市政管网。但施工困难较大,污水管道需下穿发祥路及官沟。目前,我局争取到元谋县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5877万元,通过该项目逐步完善县城区及周边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目前,该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已列入了该项目,待建设方案确定后,即可开工建设。

最后,感谢白树林、王胜光、李显明委员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县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