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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07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7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2〕46 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育揆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聚焦元谋种子小镇,规范育制种行业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提案案由:2020年以来从国家到省、州对种业的发展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元谋作为全国县重要战略意义的南繁基地,依托特天独厚的自然气候优势,拥有长达49年蔬菜制繁种产业发展基础,目前已发展成为以小麦、十字花科蔬菜为主的国家级第二大冬春种子制繁种基地、全国重要的南繁育制种中心。有日本、意大利、瑞士、韩国、台湾等6个国家(地区),和国内24个省市(自治区)的102家省级科研院所、主要种业企业在元谋从事冬季种子繁育与杂交加代、鉴定、扩繁工作。当前到元谋发展种业、开展育制种工作的主体众多,包括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种子企业等,多数单位处于各自为政的散乱状态,不正当竞争时有发生,种业发展工作难以有序高效开展,尚缺乏一个统一权威的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方利益和解决各方共性需求。科研机构(企业)入驻备案、种子品种登记备案检疫等管理工作处于真空、无序状态。职能部门开展制繁种基地管理缺少必需的服务支撑平台。

现就您提出的111号提案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元谋县成立了元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是制定种业全国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生产日常监管,严厉查处以种子、农药、化肥为重点的违法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企业的种子生产及经营进行严格的监管。三是加强种子管理工作,推动现代种业发展。严格执行种子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备案制度、种子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制度、黑名单退出制度以及入驻企业诚信评价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抓好以“品种、质量和市场”为重点行业的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和种子质量管理”职责,2020年,全县审核通过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网点28个:其中委托生产备案1个,经营不分装备案27个,确保我县生产销售的种子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元谋县2014年成立了元谋县种业协会,云南思农蔬菜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长楷任协会会长,规范育制种行业,协会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制繁种企业、个人及制繁种品种给予指导。元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常年开展执法,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维护消费者合法正当权益。

此外,元谋县种子管理站也承担着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责。元谋县种子管理站于2008年成立,为股所级全额事业单位,2021年农业改革并入元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对假冒伪劣种子的查处力度;每年联合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农资、种子打假,对辖区内企业的种子生产及经营进行严格的监管,严格执行种子生产企业准入制度、备案制度、种子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制度、黑名单退出制度以及入驻企业诚信评价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和种子质量管理”职责。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注重监管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种业管理机构,充实种业管理队伍,配齐设施设备,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种业管理体系。加强农作物种子(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种业质量检测体系,提升质量科学评价能力。对各类种业主体进行相关法规的系统培训,开展种业企业、市场专项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种业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和安全性监测,促进品种更新换代,对推广品种的安全性开展风险评估。加大对植物新品种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鼓励科研机构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品种权的行为。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制繁种产业工作的关注和提议,在今后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按照县委提出的产业发展思路,加大对种业产业的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培强壮大绿色产业,加快生物育种战略产业的发展,加速元谋农业转型升级。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