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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0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08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人社〔2022〕2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白映芬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元谋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元办发〔2010〕3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事业单位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社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待遇、不予核拨经费。现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均按规定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实行岗位管理。

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印发了《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3月,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楚雄州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贯通了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我州工程技术等领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在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或专业职称。2019年9月,云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建立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机制。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取得国家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2022年相继出台了档案、体育、水利工程技术等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下一步还有其他相应的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发布。

三、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把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为事业单位领导,元谋县于2017年12月出台了《元谋县县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元办通〔2017〕22号),并按此办法陆续选拔了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担任领导,2022年共选拔了16名,其中七级管理岗位1人,八级管理岗位15名。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