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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2201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自然资复〔2022〕10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祥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县闲置土地监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闲置土地处置成效明显。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动态巡查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根据土地闲置原因分类制定处置方案。2019年至今,全县累计处置闲置土地9宗,面积791.8975亩,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闲置土地处置情况。2019年发现闲置土地4宗135.82亩,已全部完成处置。其中,元谋县泰鑫矿业有限公司1宗5.46亩闲置土地,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已无偿收回;元马镇大沟社区大沟村安置地1宗40.44亩、下总括村安置地1宗66.07亩闲置土地,经使用权人申请后已无偿收回;云南凤凰文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1宗23.85亩闲置土地,通过督促用地企业,该宗地已开工建设并竣工。

2.2020年闲置土地处置情况。2020年发现闲置土地3宗63.8835亩,涉及元谋泉海燃气有限公司1宗30.0045亩、元谋泓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宗12.48亩、政务服务中心1宗21.399亩,以上3宗闲置土地已通过无偿收回方式完成处置。

3.2021年闲置土地处置情况。2021年发现闲置土地1宗8亩,因使用权人被判处刑罚,该宗地被司法查封,造成土地闲置。目前,该宗地已被县人民法院没收并进入资产处置程序,尚未完成处置。

4.2022年1-8月闲置土地处置情况。2022年1-8月,发现闲置土地3宗600.195亩,截至目前已处置592.194亩,处置率98.67,1宗8亩被法院没收后进入资产处置程序,此宗地与2021年自查发现宗地重复。

(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深入推进。自2018年年底省州部署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梳理批而未供土地情况,建立明细台账,逐宗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2019年以来,通过加快征收一批、批文撤回一批、供应消化一批、完善手续一批等方式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807.83亩,其中:2019年处置1675.45亩,2020年处置467.88亩,2021年处置542.1亩,2022年处置122.4亩。

(三)土地供应政策执行有力。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上有2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对公共服务项目用地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出租方式供应。今年1-8月,全县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5宗286.92亩,实现土地有偿收入2746.455万元,其中:划拨19宗96.37亩,划拨价款10.5922万元;出让26宗190.55亩,出让价款2735.8557万元。

(四)县城中心区空闲地有效盘活。通过组织人员力量查询历史征地档案资料、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对县城中心区7宗空闲地组织拍卖出让,出让面积2.85亩,实现出让价款379.223万元;县医院西侧28.46亩于2021年11月以出让方式供给元谋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县全民建设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该项目于2022年8月31日办理了施工许可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县人民医院北侧通过土地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开发,我局目前正尽全力保证项目用地工作;源达路西侧、县公安局南侧(原下总括安置地)已供27.92亩,剩余土地将通过招商引资后进行开发;火车西站周边土地正在报批供地方案,年底前将组织出让工作;凤凰湖公园东侧、滨江大道西侧9.84亩已报批供地方案,待供地方案报批后组织出让;原政务服务中心地块、元谋大酒店北侧地块目前正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五)“政府+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工作职责对已供应地块开展动态巡查,依托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动态巡查,2019年至今需巡查项目总数404个,已巡查总数404个,动态巡查率100%,通过巡查对开竣工违约项目梳理形成台账并逐宗制定整改销号措施。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社会监督促进用地企业开工建设,自2021年以来,每一季度在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开住宅用地开工及未销售土地面积情况,截至目前已公开6场次,督促开工项目2个(远达云玺项目、尚书溪岸建设项目),督促竣工项目4个(风景苑小区、尚景院小区、云之蓝小区、远达时光里小区)。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坚决遏制闲置土地新增问题。一是加强与县人民政府汇报严禁“毛地”、“生地”出让土地。在政策、规划、市场、疫情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县财政收入受到严重影响,政府出让土地意愿强烈,部分地块未做好供地前期工作即出让土地,土地出让后因政府原因导致用地企业无法开工建设,进而导致土地闲置,下一步将加强与县人民政府汇报,土地供应前应处理好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严禁毛地出让,从源头上杜绝因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二是加大对已供应地块的动态巡查及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跟踪、开竣工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等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对涉嫌闲置的建设用地开展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提高供后监管力度,避免新增闲置土地。

(二)切实规范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区分政府原因和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依法依规开展调查、认定即处置工作,对企业未动工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杜绝因处置不合法而陷入“两败俱伤”的局面;对于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应充分与用地企业进行协商,严格落实政府履约责任,避免造成信访或引发行政诉讼。

(三)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以多种方式加大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的推介力度,同时加大已批未供土地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多途径多方式促进已批未供土地供应工作。

(四)积极探索建立临时管护制度。在不影响土地供应的前提下探索制定已批未供土地临时利用方案,将暂时无建设项目土地委托给市场监管或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临时出租利用和管理,待有具体建设项目时及时收回组织供应。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