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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2201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自然资复〔2022〕6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文建军委员:

你提出的在规划新建小区和在建小区中配套建设室内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及安装相应室外体育健身器材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体育产业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国建设,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2019年国家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对优化城市全民健身功能布局、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生态圈、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目前我省贯彻中央的政策文件尚未制定出台,相关的配建标准尚未建立。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新建的住宅项目,我局均要求设置建设场地,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如远达21度、时光里等项目,均有健身场地和设施,满足人民群众强身健体需求。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住宅项目健身场地及设施配套工作的要求,待我省配建的标准政策文件出台后严格执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体育设施的需求。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请你继续给予关心、关注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