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霜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元谋县主要道路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城市管理职能职责的监督管理范围,严格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对城区范围内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开展监督管理情况如下:
随着元谋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但元谋城区道路路网由于历史形成基本建于六七十年代,没有合理规划布局,仅利用老路网修通改造,通达性不佳,道路资源不能满足现行的交通发展需求。道路板块结构多为一块板和两块板式,板块车行道通行空间未按设计标准规范设置,均属机非混行道路。如马街北路,马街南路,108国道,凤翔街,翠云街,龙川街等道路均存在通行空间不足之问题。三块板结构的机非分离道路仅有发祥路,绿沙路,环城东路,凤凰大道,虽实现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通行,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宽度达不到标准要求,通行空间横向安全距离不足,且车道功能提示标志牌不完善,造成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随意骑行,相互干扰,导致道路通行效率不高、通行速度不快,且存在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发祥路至金殿坡头路段两侧均有辅道,并设置了相应交通标志牌明确指示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只能沿辅道通行。但由于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还是有不少的交通参与者不按交通指示牌行驶,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再如高铁路,本为县城快速路,应当是禁止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的,且该道路条件不能设置非机动车道,但大量的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忽略自身交通安全,在该路段随意骑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由于元通街尚在改造建设阶段,道路条件、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尚不完善,所以元通街尚未实行禁行管制手段。城区有部分两块板结构的道路,虽用交通标线渠划非机动车道,但因机动车随意停放占堵了非机动车正常通行,所以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综上所述,城管局与公安局,住建局已对接沟通,对城区有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条件的道路和混行道路一并统筹考虑,优化设计改造,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