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及周边路灯适时点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去年以来,我县加快市政设施建设,对老城区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就包含了照明路灯的更新。因项目工程实施后建设方未及时移交我局管理维护,因此在一段时间内,部分路段照明路灯出现了亮熄灯异常和调整不及时的情况。对此,我们一是加强县城区景观照明路段巡查管理,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及时反馈给建设方进行整改;二是加快和建设方对接,完善移交手续,争取对新设置照明路灯进行及时的管理维护;三是加大对管辖范围内的照明路灯的管理维护力度,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及时根据季节昼夜情况和人员需求情况来调节路灯时控。
电力公司到汉禄村路段的路灯建设是由元马镇人民政府实施,交由汉禄村管理维护,未移交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将此路段纳入巡查范围,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给管理单位进行整改。
最后,感谢李丽萍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做好各项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