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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2202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8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城管综〔2022〕22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陈凤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公共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凤仪、凤凰湖公园自2017年建成开放后,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人居环境、旅游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局作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已实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且将公园纳入项目范围一并进行管理。

随着城市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公园休闲、健身、娱乐的人群增多,公共设施损耗也随之增加。但由于公园公共设施维护管理所需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在日常巡查管理中,发现设施损坏后,小问题能及时修复的就立即进行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更多是上报主管部门依托项目资金进行修复,因此造成了部分公共设施修理不及时的情况。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公园精细化管理,一是完善公园巡查检查机制,划分网格化进行管理,一经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经费,为能够及时有效的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最后,感谢陈凤菊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做好各项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