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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22029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8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城管综〔2022〕25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白映芬委员:

你提出的推行垃圾分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提案,已收悉,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自2012年1月正式运行,后因规划为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点之一,实施垃圾处理厂搬迁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14日封场使用,垃圾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因垃圾处置方式政策导向的调整,搬迁建设项目一直未找到适合我县实际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导致迟迟未启动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我县生活垃圾末端处置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转运处置,将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到楚雄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 〕45号)要求,我局拟定《元谋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7日通过电子政务网正式下发实施,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县级各部门和十乡镇做好宣传,积极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目前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宣传发动阶段,共计在县城区道路设置垃圾分类亭50个、四分类垃圾桶949只、两分类果皮箱517只,收集设施标志清晰,引导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从我县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展情况来看,进展比较缓慢,主要原因一是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垃圾分类收集,无法对居民规范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二是经济手段不合理,现行垃圾收费制度显然无法对居民家庭实际的抛扔垃圾行为和自愿回收产生切实有效影响;三是我县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采取源头定点投放、过程混合收集、末端集中转运焚烧处置的模式,尚未进入综合处理阶段。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科学处置、高效利用。加快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强化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等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的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置)与城市发展有效衔接。

最后,感谢白映芬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