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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2203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2〕5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罗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县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物业管理办法,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解决物业管理中权责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楚雄州人民政府制定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目前我县一直遵照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全县, 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把好市场准入管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7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46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2017) 75号)要求,已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只需进行工商注册后到我局进行备案即刻。

三、关于相关部门指导各住宅小区按合法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强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推进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的建议。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达到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小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由乡镇成立筹备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县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契机已规范成立了19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其它小区正在积极组织开展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正在由组织部牵头,以党建引领为抓手,积极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部门权责。一是加大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培育一批党组织引领力强,社会信用度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红色物业”示范点, 推动居民小区党组织应建尽建,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服务评价、纠 纷调处等机制,依法有序推进多方协商共治。组织在职党员开展 好“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加强小区监管工作方案,理顺物业企业、业委会、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间的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方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三是建立由乡镇主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作为信息交流的平台,对物业管理中的问题及时沟通,共同协商解决,以形成乡镇政府对物管事务进行有效指导,社区居委会对物管纠纷进行有效调解的日常工作机制。

四、关于强化对物业管理的行政监管,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全程监管,对没有依照规定收费的、乱收费的,按照其违规现象给予处罚的建议。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我县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物业企业的监管工作。一是严格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登记,要求全县16家物业公司到我局进行备案登记,并在“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平台”(xy.ynwg.org )进行注册,在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价,通过平台公布物业企业信用。二是监督物业企业行为规范,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开展好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收费,对物业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物业企业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出现,要求物业企业对物业收费进行公示公开。三是积极调解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在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督促指导的同时,积极调解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四是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检查,实行每季度一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慵懒涣散、服务不到位、未按物业合同约定提供等价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谈,并在“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扣分通报。

关于物业收费的规定问题,2015年1月28日出台的《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文件的通知》: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除外)、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2017年8月以前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指导性意见,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牵头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共同联合制定下发元谋县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范元谋县的物业服务收费。自2017年8月1日起,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廉租住房物业服务及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权限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廉租住房物业服务及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正式移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的制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过渡期内的工作仍按原规定职能开展工作。目前,省级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均未出台。目前元谋县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依据为《楚雄州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定价范围在0. 40-1.5元/平方米/月之间,除廉租住房物业服务及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是政府定价以外,其余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感谢你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参考您所提的宝贵意见,开展好全县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