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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929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09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卫健复〔2022〕9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刘艳琴、秦宗梅、文晓芳、胡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元谋凤凰山建设标准化疗养院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与民政部门、文化旅游部门沟通,共同商议,因标准化疗养院机构设置审批、编制、用地等条件限制,不宜在元谋凤凰山建设标准化疗养院,具体原因如下:

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疗养院属于医疗机构。疗养院是运用疗养因子为基础的,在规定的生活制度下专门为增强体质、疾病疗养、康复疗养和健康疗养而设立在疗养地(区)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需由编制委员会审批机构、人员、床位等,再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按标准审批。

二、收住对象特殊受限

疗养院收治的对象为疗养员,他们大多是患有某些慢性病或职业病的具有疾病疗养、康复疗养适应证者,或为某些特殊职业的人员。

三、用地选址难

元谋凤凰山片区的规划用地都是商业用地,无医疗卫生用地,所以疗养院的用地和选址难以落实。

四、项目建设经费争取难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2022年版)(第一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2〕849号),2022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的投资专项一是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专项,支持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二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三是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专项,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四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专项,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疗养院建设不在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

五、预期经济效益不明显

受经济下运和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在元谋凤凰山建设疗养院预期经济效益不明显,且现在已有一家民营的国医康养中心。

六、下一步工作规划

综合上述五个方面的客观受限因素,建议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在凤凰山建设疗养院,不宜采用政府投资的模式建设。

(一)加强与山东菏泽凤凰文旅集团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同开发适合元谋康养资源的综合疗养项目。

(二)在元谋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开发利用基础之上,规划疗养基地建设,策划包装元谋县疗养基地建设项目,招引有实力的旅游开发企业建设标准化疗养院。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志明13987885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