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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06_02/2023-0928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3年07月0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林复〔2023〕4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发光、庄颐芸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采松花粉行为进行整治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前几年,受市场需求误导,社会上存在夸大松花粉药用价值的现象,每年3、4月份松花盛开时期,我县部分林区群众自发采集松花粉出售,引起当地群众不满和社会不良反应,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同时也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为切实制止非法采集松花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引发森林火灾和各类毁坏林木行为,切实管护住森林资源,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打击非法采集、收购松花粉的行为,县林草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摸底排查

经调查走访,我县有采松花粉历史记录的林区主要出现在老城乡老者格村委会,羊街镇平安村委会、洒洒依村委会、高姑村委会、木溪悟村委会,通过近些年以来组织乡镇林草中心、护林员巡查发现制止及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进行专项整治,效果明显。今年3月份以来,结合高危火险期防火工作,组织乡镇林草中心、护林员对林区、市场清理排查,未发现我县辖区内采售松花粉的行为。

二、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宣传教育

县林草局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高度,重视松花采集对森林资源健康发展的影响。结合全县“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期、普法宣传月、安全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利用培训、广播、街头宣传等载体开展《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组织村组干部开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用涉林政策普法活动,不断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思想,把政策宣传到位,创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为保护森林资源营造良好氛围。

三、完善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巡查

县林草局结合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着重从宣传、巡查、执法上下功夫,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压实乡镇林草服务中心、护林员、林权所有者和村委会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宣传、巡护、监管,切实维护好生态环境和林区秩序。

最后,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及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提升元谋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平,努力实现天蓝、地绿、山青、水秀的绿色元谋。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