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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1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3年08月1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3〕5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晓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将元马中学外羊角箐小河纳入城市防洪整治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马中学外小河实际上为帕郎小河,帕郎小河城区段主要途径108国道、横穿元马中学、发祥路、泷湖小区,顺着元昆路排水管道排至高速公路收费站西侧农田放水沟。由于帕郎小河从发祥路至高速公路收费站西侧段都是靠市政排水管网作为排水通道,下游管网满足不了强降雨天气排水能力,存在内涝风险。元谋县住建局从2019年以来持续关注这一问题,虽然编制了元谋县县城排水防涝系统化方案,但由于缺乏建设资金,一直未能彻底解决。

我局已谋划了元谋县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帕郎小河泄洪通道建设就是其中一项重点内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发改委批复,目前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待资金下达后,元谋县住建局将制定严密的施工计划,严把工程进度关、质量关,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查和目标跟踪问效,加快项目推进,彻底解决帕郎小河排水不畅的问题。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