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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101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3年08月1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3〕66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丽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108国道金殿果王葡萄套袋厂至金殿坡头红绿灯路口路段及大沟社区东至108国道西至源达路村庄主干道路段增设路灯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108国道金殿果王葡萄套袋厂至金殿坡头红绿灯路口路段安装路灯问题。随着我县城市的发展,原来的108国道县城区段逐渐被城市包围,增加了城市道路的功能。从翠峰小学到渔水井段在城市建设及提升改造中逐步安装了路灯,但从渔水井到金殿坡段,由于附近居民建房沿道路两侧建设,除了部分路段还保留有一条排水沟,大部分路段几乎没有人行道,因此此路段没有安装路灯。为消除群众出行的安全隐患,我局将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方式解决该段道路的照明问题。目前由于资金问题,路灯暂时无法安装。

二、大沟社区108国道与源达路连接线(大沟路)增设路灯问题。我局已于今年5月份安排施工单位为该条道路安装了太阳能路灯,以方便群众出行。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