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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9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101104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3年08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城管综〔2023〕39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郭乔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大街规划停车位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深切关心和悉心指导!您在提案中提到了在新大街规划停车位建设、缓解停车难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站位高远、思路新颖、科学合理的建议和对策,非常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针对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学习。现结合担负工作职责向您汇报如下:

一、新大街(发祥路)不规划停车位的缘由。

从2021年开始,我县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美丽县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城区主要街道进行了提升改造,发祥路列入改造的范围,改造前发祥路上有停车泊位,为了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规范、有序、畅通,发祥路作为元谋县城的主要干道承载着较大的交通压力,为了保持道路的畅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改造后的发祥路不再规划停车泊位。

二、突破传统模式,完善停车场建设类型。

目前,我县正在积极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场、文化小广场地下智能立体车场等公共停车场,也在探索再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具有代表性的地上、地下立体停车设施,在公共停车场的选址原则、投资模式、建设模式、运营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探索形成一套完整体系,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全县公共停车场建设;大力推行立体车库建设,在传统升降平移式车库的基础上,引入垂直循环式、平面移动式、巷道堆垛式等建设类型,充分满足市场各类需求,从立体空间入手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增量”。

三、我单位职能职责。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于县城建成区的停车泊位没有规划权、具体的停车泊位管理和收费也是国投公司在负责,我局只是对县城建成区违规、违章乱停乱放,影响城市道路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因此对于郭乔优委员您提出的在新大街(发祥路)上施划停车泊位的请求无法实施,希望您理解支持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