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县城老城区交通拥堵压力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于2008年7月成立之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楚政复[2009]3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元谋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文件中,对其职责作出明确划分,其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在《元谋县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对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也已做作出了划分,由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车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合理规划停车场点,设置停车泊位线和交通标识。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日益增长,车流量增大,县城道路基础设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交通拥堵现象大幅好转。但是108国道县城过境线还未得到提升改造,车行道和人行道都未得到改善,加上路两旁的商户有临时占用车行道上下货的情况;提升改造后的龙川街取消了停车泊位,临时停车的情况增多,出租车长时间等客现象严重;元马中学、元谋一中放假期间,接送学生的人流车流增大,停车泊位有限;所以才造成了这些路段的交通拥堵现象。
自我县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来,为缓解县城交通秩序拥堵的现状,在龙川街、108国道马街南北路设置了交通警示牌,每天8点至20点时段内,严禁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含微耕机)驶入该路段。我局按照职能职责,安排一个中队每天提前一个小时上班,从7点开始,专门负责108国道县城过境线、龙川街市容市貌整治,对占道停车的现象进行清理疏导,对龙川街红绿灯周围进城务工人员进行疏导,让其进入到指定地点,放开发祥路主干道限高杆,协同交警合理分流108国道车流量,合理设置元通街停车泊位,加强对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加大对道路的巡逻和占道停车的处罚力度。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深入持续的开展好此项工作,在职能范围内努力营造交通更加通畅的环境。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