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元谋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和议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第66号提案交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李秀宏负责,交警大队具体承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答复方案,李秀宏主任于9月20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现行的道路建设管养职责划分,城市道路的建设管养维护职能部门为住建部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属于道路附属设施,其建设与维护工作原则上由住建部门承担。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是否科学合理设置,是否维护到位,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区交通秩序与交通安全问题,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责部门,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亦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针对部分交叉路口没有警示标志的问题,经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与县住建部门协调,今年以来县住建部门在县政协门前交叉路口、元昆路与金源街交叉路口、源达路与金源街交叉路口、金源街与源昌路交叉路口、翠云街与龙川街交叉路口等处新增设的交通信号灯,在108国道与元祥街交叉路口处设置了道口标注桩;针对住建部门未及时对部分街道道路标线进行维护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主动作为,及时对各个交叉路口的车辆停止线、斑马线等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并进行维护。针对部分红绿灯设定不合理的问题,县公安局责成交警大队对城区所有红绿灯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结合实际进行了调整;针对车流量不大但信号灯设置时间过长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因建设资金有限等客观因素,目前我县城区的交通信号灯配时设置都是根据各个路口各个方向最高峰时段的车流量来进行设定的,均为单点控制信号灯,还未能实现根据不同时段的车流量情况合理调节信号灯配时的智能化水平,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部分路口部分时段车流量不大但显得设置时间过长的问题。针对元马信用社、康平牛肉馆前道路上有电线杆的问题,经与县供电局积极协调,县供电局已将上述两根电杆移除。
在此,衷心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
元谋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