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智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对新华乡庙门河过水路面实施“水改桥”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道”的管养责任,新华乡新华村委会至湾子村公路(庙门河过水路面实施“水改桥”路段)属于乡政府管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人为乡人民政府。
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省级补助标准,乡道每公里5000元/年、村道每公里3000元/年,补助资金根据每年县对乡农村公路管理考核情况拨付到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支配使用,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管理、修复、养护工作。
三、新华乡新华村委会至湾子村公路(庙门河过水路面实施“水改桥”路段)虽不属于县级公路管养部门管理养护的道路,但为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的实际问题,县交通运输局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到新华乡新华村委会至湾子村公路(庙门河过水路面“水改桥”路段)进行实地踏勘后,邀请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并筹措资金36万余元对该过水路面进行改造,将原有路面标高提高,回填砂砾石、级配碎石垫层,支砌挡墙后新建4m*2m钢筋混凝土箱涵,改造路面长80米、宽4米,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完工投入使用。
四、建议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养护要求,建立健全乡、村、组、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用好农村公路养护上级补助资金,确保乡村道路安全畅通。
在此,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