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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谋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0400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搬答复〔2024〕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显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元马镇金龙社区水电移民生产用房建设使用的建议》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报告》,为满足移民群众生产需要,对采取农业安置、复合安置方式的移民分别配置人均10平方米的生产用房用地,原规划生产安置人口为9337人,计列征地及场地平整费1755.38万元〔其中:征地费476.19万元(51元/平方米),场地平整费1279.19万元(137元/平方米)〕,费用来源为库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即“两补费”。

《规划报告》中仅计列了生产用房用地征地费、场平费,未计列生产用房建设费用。根据人口界定成果,瓦渣箐安置点(金龙社区)生产用房场平费571.838万元,征地费212.874万元,合计784.712万元。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已将三个移民安置点征地费和场平费拨付元马镇和江边乡政府进行征地和场地平整建设(场地平整工程已完工)。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建补分离”的原则由移民群众自行建盖,考虑到移民群众建设过程中建房资金压力,经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招商引资引进中国电建集团,已开展启动项目建设洽谈、合作、设计及建设方案相关事宜。

2024年5月21日,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在昆明主持召开《元谋县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点“生产辅助用房+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专家评审会。审查专家组对该工程方案建议书提出了修改意见,工程方案建议书编制单位云南恺远设计公司按照审查专家组意见对该工程方案建议书进行修改完善。7月1日,专家组出具了评审意见(通过评审)。

本项目划分为生产辅助用房建设工程和光伏发电建设工程。生产辅助用房建设工程规划生产辅助用房建设总计3066间、场区地面硬化、园林绿化、排水、供水、供电等。光伏发电建设工程拟利用元谋县水电移民搬迁安置点的配套生产辅助用房屋顶等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可利用屋顶面积约11.076万m²,以及生产辅助预留用房的屋顶面积约1.664万m², 预计规划安装光伏组件50964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30.07MWp,交流侧装机28.18MW,升压变压器安装总容量:37850kVA。经评审,光伏发电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为12728.46万元,建设期利息109.23万元,动态总投资12837.69万元。投资回收期为12.85 年,总投资收益率为4.26%,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1.87%。

目前,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立项、用地手续办理等工作。下步工作中,县搬迁安置办将根据安置点移民群众意愿做好生产用房建设工作,严格施工管理、严格工程质量,确保生产用房早日投入使用。

感谢你对元谋水电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