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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48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4〕3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晓宇、张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部分村庄道路进行规划立项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省、州各级关于农村公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县道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养护,乡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养护,养护资金由之前的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提升到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养护资金已经在原先的基础上大幅提升;县人民政府每年和乡镇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书,责任书中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公路和桥梁的巡查检查、公路和桥梁的日常养护、路政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考核指标,按照各项指标对各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养护资金给各乡镇,2023年,县交通运输部门拨至10乡镇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26.61万元,其中:老城乡26.41万元,可以按实际情况,对管养的乡村道进行修复。

在此,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