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4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1006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文旅字〔2024〕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庄颐芸、文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元谋县红军长征纪念馆设置小型电瓶观光车接送游客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在元谋县红军长征纪念馆设置小型电瓶观光车一事,我局领导班子与相关部门协商开展可行性研究,经多方研究后表示,目前元谋县红军长征纪念馆设置小型电瓶观光车一事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我局今后会持续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争取,确保能够在未来几年内实现这一提案内容。我局针对游客通行不便已作出可行性调整改方案。一是积极与国投公司对接联系,在江边龙街渡码头建成后,在元谋县红军长征纪念馆周围设置临时停靠点,利用游船或快艇接送的方式便于游客出入;二是积极与交运部门对接联系,在防汛期内修好红色旅游公路到纪念馆的道路,确保车辆能够正常通行,使游客出行得到便利的同时也有充分的安全保障。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文化旅游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