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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07_/2018-0809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18〕4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钱永林、邬翠美、杨中永、仲刚、李加云、杨程周、邬培雄、高贵阳、李智忠、法永平、文国琼、汤程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实施下广(上广)通村公路硬化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村组公路属于农村公路,需按交通部项目数据库安排建设补助资金,2015年通过农村公路库外数据库采集,已将全县自然村及优选路进行入库,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报国家交通部。2018年初,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汇报,争取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项目,经过多次汇报,因全省近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要优先实施27个深度贫困县,我州只有武定县符合条件,省级自然村公路建设政策还未明确,所以我县项目争取的难度较大,2018年州只安排我县治国民族村公路1条。目前,我们已委托技术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县项目数据库,待省相关政策明确后,再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努力改善通自然村公路的交通基础设施状况。

感谢各位代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