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华代表:
你提出的《国道108公路元谋过境段升级改造工程请求各级政府解决的问题》,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国道108公路改造工程是云南省境内第一条国道改造示范路,元谋过境段是我县2013年开工的重点项目。工程开工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随着主体工程的完工,极大地缓解了我县的交通压力,促进了元谋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给沿线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好处。
国道108公路元谋过境段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安置小区(一期)位于大沟社区居委会西侧,占地43.15亩,安置120㎡和140㎡两种标准划分,共规划安置宗地69宗,场地平整项目总投资227万元。到2017年底,已经全部平整好并做完场内道路路面硬化、地下管网及人行道铺设,宅基地确认工作也于2017年10月完成。2018年3月初,因全县脱贫攻坚、水电移民搬迁等重点工作的需要,我县108国道改扩建项目建设等指挥部撤销,工作交由县交通运输局协调处理。为统筹协调好安置地民房建设等相关工作,3月23日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主持召开会议,就108国道改扩建相关后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安置地内临时用电以大沟社区为主体申请开户,农户与社区签订安全协议,统一由社区管理;自来水由元马镇人民政府牵头与自来水公司对接架通,社区负责管理。
根据《国道108公路元谋过境段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实施方案》的规定:“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以实际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准(不含临时建(构)筑物),按每月6元/㎡计算,签订拆迁协议时一次性支付6个月,6个月后按季度发放,直至征收方提供安置地之时起再计算12个月”。在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108国道改扩建协调工作会议决定:为做好安置房屋的建设管理工作,过度安置费待安置房屋建好后发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协调好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安置户的实际困难,为做好后续工作继续努力。
感谢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