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萍代表:
你提出关于请求给予解决苴那五个自然村无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圆满完成省、州党委要求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的任务,经元谋县委研究决定,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各挂包单位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我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委组织部及时编制《元谋县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经县委审定同意后以(元委〔2017〕17号)文件印发到全县10乡镇。《方案》明确:各乡镇党委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地点在全县10个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均由乡镇负责。
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县民政局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呈送了《关于元谋县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元民请〔2017〕31号)文件,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字〔2017〕32号)文件对元谋县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项目批准计划总投资3705.7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筹资2361万元,整合上级项目补助资金1344.75万元。建设内容及其规模为:新建174个活动场所,其中:活动室174个,群众活动广场174块,水冲式公厕174个;房屋总建面积16974平方米。建设工期为:2017年3月2017年9月。
二、项目建设内容、标准及资金筹措
(一)建设内容、数量和标准:10乡(镇)2017年内新建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174个(备注:县财政融资投入建设123个,县级部门整合项目建设51个),每个活动场所建设活动室一幢、群众活动广场一块、水冲式公厕一个,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识,一次性建设到位。活动场所要求达到“十有”标准,即:有党员活动室、有群众活动广场、有牌匾标识、有旗杆国旗、有党旗党徽、有电教设备、有桌椅板凳、有培训资料、有大喇叭、有管理制度。
(二)规划建设标准。党员10名以上且群众200人以上的村(居)民小组活动室规划建设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其他情况的村(居)民小组活动室规划建设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群众活动广场建设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其中:元马镇、黄瓜园镇、老城乡、平田乡、姜驿乡应在交通便利,群众集中的地方建设标准化群众活动广场(如篮球场)不少于5块,其他乡(镇)不少于3块;水冲式公厕建设按照男女分设,建设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三)建设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县级融资投入为主,部门项目整合、挂包单位帮扶为辅,州级补贴为补充”的方式筹措。一是县级融资投入:通过审定的75个90平方米的活动室由县财政每个给予14万元的资金补助,通过审定的48个70平方米的活动室由县财政每个给予11万元的资金补助;群众活动广场每个给予1.5万元的资金补助;水冲式公厕每个给予3万元的资金补助。二是县级部门项目整合投入:县委政研室、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扶贫办等部门整合投入的51个活动室由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建设;群众活动广场和水冲式公厕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投入。三是建设面积超过建设标准要求的部分由各乡(镇)自筹资金解决。2016年12月31日以前投资建设、改造的活动场所,不列2017年县财政补助范围。
三、项目组织实施
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加强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组织、督查、指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竣工验收,按时完成所有水冲式公厕的配套建设;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完成群众活动广场标准化设施的配套建设;县扶贫办和县移民开发局将列入易地搬迁的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纳入项目规划;县民宗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级挂包联系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各乡(镇)党委对活动场所建设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促,合力推进全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通过县级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各挂包单位的支持协调配合,10乡镇党委、政府在2017年7月30日以前完成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并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和相关要求完善了后续工作。8月份进行自检自查和初验,9月份由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2017年10月交由项目业主单位正式投入使用。元谋县基本实现省、州要求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的目标要求。
目前,因各个子项目结算工作进度不一,暂时无法统计项目实际缺口资金,经初步估算,项目实际投资将远远大于预算投资。按预算统计,元谋县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际需要投入资金3582.25万元,但是实际到位资金只有2844.75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1344.7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500万元。县级融资部分(县财政)尚缺口500多万元,部门整合项目投入资金缺口情况不明(因未决算)。
四、关于对代表提出问题的答复和建议
依据以上情况表明:通过2017年全县174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元谋县已经圆满完成了省、州党委要求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今后县委、县政府将不再大规模的组织资金投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因此,建议你们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整合项目资金投入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县财政目前无法为经安排落实专项资金。请给予谅解。
附件:元谋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表
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丽 6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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