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700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8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自然资复〔2019〕4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白文松、李如彬、罗冬、管汉武、李建娥、陶金毕、代登萍、罗美芹、孙建媚、李燕、花显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将雷弄、舍多两个村委会139户541人搬迁至黄瓜园集镇附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黄瓜园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情况

2014年以来,我县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项目,我局加大对黄瓜园镇地质灾害搬迁项目支持力度,2015年实施鸡冠山村整体搬迁24户,2016年黄瓜园镇“9.17”特大山洪泥石流发生后,我局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搬迁项目,2017年实施黄瓜园镇大、小那别、海洛、朱布四个村315户搬迁避让项目;2018年实施黄瓜园镇茂别村37户、阿基督村4户、大凹村2户、上坝2户、麻栗树大村1户、小村2户、茂满村1户整体或零星搬迁项目。

二、办理建议

根据《楚雄州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方案》,地质灾害搬迁项目遵循“政府引导、整合资金、建新拆旧、群众自愿”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整体搬迁每户补助7万元,其中5万元直接补助到户,2万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零散搬迁每户补助5万元,直接兑付到户。

黄瓜园镇雷弄村委会阿基督、大凹、席草箐、上坝和舍多村委会小村已经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可以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

(一)你们提出要求搬迁到黄瓜园集镇附近的建议,因为涉及安置建设用地和生产用地征收调剂问题,以及选址安全问题,请你们向黄瓜园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黄瓜园镇政府论证同意后向我局申报搬迁避让计划。

(二)你们提出的解决鸡冠山村小组7.5公里道路硬化问题,我局没有该项目预算经费。请你们向黄瓜园镇人民政府申请,由镇政府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能够早日实施道路硬化工程。

感谢你们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