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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9014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9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搬复〔2019〕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起兴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乌东德水电站建设新增人口纳入耕地分配范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乌东德水电站是“十三五”期间国家投资建设的重大能源项目工程,为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做好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及移民人口界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组织县乡村组工作组,依据省移民人口界定办法,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完成了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及影响区内的移民人口界定工作,并经三峡集团公司移民工作局、综合监理、综合设代、县乡工作组几方复核确认。

根据生产安置人口界定条件,“封库令”规定时间(2011年1月1日)至元谋县人民政府通告的移民界定截止时间期间迁入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并落户的农村人口,且其家庭的生产资料基本被征占用的新出生并办理了计划生育手续的人口可以界定为生产安置人口,配置土地资源或解决生存出路。目前现有政策暂无法解决该问题。

为更好地服务移民、不断化解移民矛盾诉求,切实推进元谋县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县搬迁安置办将积极向省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三峡集团公司移民工作局、长江设计院反映,争取将人口界定截止日期后生产用地分配前新出生人口纳入安置点生产用地分配范围。

衷心感你对元谋水电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