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冬、李如彬、缪春雷、李燕、李会芹、邬永翠、李翠林、管汉武、朱林武、杨湘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元谋县人民政府解决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测绘面积与农户实际耕种面积不符:面积不符分为两种情况。1:实测面积大于耕种面积(普遍存在);2:实测面积小于耕种面积(很少部分);土地确权面积与二轮承包面积不符的,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规定,不论实测承包地面积大于或小于二轮承包合同和证书登记承包地面积,都应依据本次土地确权查实结果据实登记,不得随意调减或调增农户承包地面积。之所以要以本次实测面积为主就是因为现在的测绘技术发达,误差较小,远比二轮土地发包时使用的测量分配技术要精确许多。
二、土地地类与现状不符:元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土地地类的认定依照二轮土地承包原始数据资料来确定。由于元谋县果蔬产业发展较快,很多二轮承包经营权证上是旱地的地块,经过土地改良、节水技术改造,种植条件得到大幅提升,都已改种经济作物,造成了地类认定与实际状况存在差异,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并不冲突。
三、土地确权地类等级不一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耕地需要注明地力等级。对涉及土地质量级别(地力等级)、基本农田等基础信息,由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提供。耕地地力等级由国土部门提供,数据为元谋县耕地等别数据库,共分为一到十级,分级解释权由国土部门提供,本次确权全部采用国土部门提供的地力等级相关资料,县确权办无权更改。
为了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依法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有关遗留问题,让农民放心。根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关于印发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规范提升,重点解决未领取证书或已领证书存在差错问题,做到确实权、颁铁证,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抵押贷款和扩大农村产权颁证奠定坚实基础。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当中,县确权办将依法依规着力解决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的给予大力关心和支持。
附件:元谋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表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