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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水务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4号建议(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904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19年08月0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水复〔2019〕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花显林、白文松、李翠林、管汉武、李如彬、罗冬、李会芹、杨湘、马光军、文强、永保云、朱林武代表:

你们提出的请求县政府解决“河长、巡河员”待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州委、州政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有效方式,是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

为更好调动巡河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元谋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花显林等12位代表,你们提出的请求县政府解决“河长、巡河员”待遇的议案,县水务局已及时请示县人民政府,请求解决巡河员待遇,资金到位后将及时给予解决。并与乡政府沟通协商,统筹现有的公益性岗位,尽量安排聘请部分巡河员,解决一部分。

随着国家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又有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县水务局将不断克服困难,积极汇报,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争取更多的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元谋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表

元谋县水务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