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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02900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0年10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公复〔2020〕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舒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元谋县主要路段安装限速仪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办理情况如下:

在收到关于办理元谋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5号人大代表建议工作通知后,元谋县公安局及时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根据代表建议内容,元谋县公安局将第75号人大代表建议交由交警大队负责具体办理。交警大队接到县公安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通知后,及时组织大队领导班子及各中队参加的第75号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目前已完成该建议办理。现将该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因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没有“限速仪”这种设施设备,经交警大队民警与建议提交人县人大代表舒晓红同志沟通联系,其所指的“限速仪”是指能够对路面行驶的车辆起到减速效果的相关设施设备。机动车超速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将整治机动车超速行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国省道、县乡道路及城区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减速标线、减速带、测速仪及红绿灯设施设备;二是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0年以来,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全县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及城区道路开展了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对需要增设限速标志牌、减速标线、减速带等设施的路段进行了实地调研,共在26个重点路段增设了限速标志牌,在48个重点路段增设了减速标线及减速带。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元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积极汇报争取,专门采购了一台便携式移动机动车测速仪,切实加大对108国道、元双公路等辖区重点交通主干道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2020年以来,元谋县公安局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25287起,其中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728起。同时,针对城区部分路段摩托车夜间飙车、高噪音排气管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情况,积极组织警力采取错时工作制进行专项整治,共查处飙车违法行为24起,查获并收缴非法改装的摩托车高噪音排气管56根。

通过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我县辖区道路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进一步得到了有效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元谋县公安局将继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好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永飞1370878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