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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02003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发改字〔2020〕19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吴永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企业在我县建立天然气服务行业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的天然气利用项目已通过招商引资,明确了业主,签订了30年的经营权转让协议

我县的天然气利用项目,2013年11月6日,元谋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与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年限30年。元谋县天然气利用项目可研报告中已明确,项目估算总投资2.8亿元,工程分四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在城区建一个LNG—CNG加储气站,2-3个小区管网和燃气用户、商业用户的入户,估算投资6000万元;二期工程:建设元谋县城区、工业园区和街道居民畅通管网,估算投资9000万元;三期工程:城市与城市间输气支线的建设,即以中缅线楚雄段最近开口处建设至元谋县支线,与城区管网并管运行,估算投资8000万元;四期工程: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进行先期开发,估算投资5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期工程,2015年5月10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城区发祥路、源达路、两馆片区管道铺设、CNG气站建设,达到通气点火的先决条件,待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后即可入户投入使用。

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