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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0500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0] 3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尊敬的吴永彬,杨惟,武慧,杨连忠,郑志和,曹旭灿,黑朝燕,张翠美,杨汝声,白云代表:

   你们在元谋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宅基地审批改革推进力度的批评意见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居住权益,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工作。20191212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以农经发〔20196号文件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于2020311日以云农经〔20203号文件;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于2020318日以楚农通〔202018号文件;元谋县农业农村局于2020324日以元农字〔20209号文件分别转发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乡镇政府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中的各自职责。以上文件下发后,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增加了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由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不及时,导致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滞后,存在审批工作有停摆现象。

2020729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联合以云农经〔20205号文件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814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楚农通〔202062号文件;2020826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以元农字〔202027号文件分别转发了省上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切实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全面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要求,明确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各自职能职责。意见附有《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业务手册》即宅基地申请办事流程、《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办事指南》,具有完善完整的可操作性。

意见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确保202010月底前实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全覆盖,村级组织健全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村级组织正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工作,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尊敬各位代表,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改革推进力度工作的关心支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