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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元谋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058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0045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0年08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0)89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姜绍刚代表:

你提出的“108线扩建拆迁安置小区污水无排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108线扩建拆迁安置小区污水无处排放的问题,我局已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并提出了污水排放的路径。目前由于缺乏建设资金,暂时无法解决。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同步协调元马镇政府、交运局等部门共同解决此项问题。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