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亮、白荣祥、白树兴、李自秀、龙贻梅、罗正娅、闻国凤、张凤琼、刑开有、罗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凹鲊村委会12个村民小组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清运车的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及投入力度。为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我县先后出台了:1.保洁员制度,每个村委会设立至少一名以上的卫生保洁员,保洁员费用主要通过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解决:2.垃圾收费制度,多数村庄均按照每人每月1元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于本村环境卫生保洁、购买垃圾箱或修建垃圾池、生活垃圾清运,定期公开垃圾处理费收取、使用、结余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将农村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各村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将卫生保洁、垃圾收费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
随着各项制度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我县大部分村庄农村人居环境均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提升,同时大部分村庄均修建有1座或以上的垃圾池。下一步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制度。同时,积极谋划并多方向上级部门申报农村“一水两污”项目,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在全县各乡镇全面启动“一水两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建设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