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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201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0年09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交复〔2020〕14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加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丙华村委会通村公路的项目工程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条路已于2008年实施了长4.33公里、宽6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工程。目前,上级交通部门下达农村公路补助资金的政策是以农村公路数据库为依据,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优先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我县2018年完成建制村道路硬化后,2020年,上级除下达给我县7个直过民族村道路项目外,没有下其他项目计划。2019年1月,县政府为争取更多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安排我们根据县情积极向省、州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建设通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我们按50户以上深度贫困自然村和县城周边50户以上自然村优先实施的原则,向省州交通运输部门上报了3年建设计划,计划建设里程140.97公里。经多次与省、州交通运输部门汇报,由于根据行业扶贫政策,2018年至2019年中央补助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优先下达给27个深度贫困县,楚雄州除武定县属于深度贫困县已安排建设资金外,其他8县1市都无法安排中央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到目前为止,省、州还没有明确非贫困县自然村公路建设补助政策。

您提出的丙华村委会通村公路剩余未硬化的1.5公里,按照省州一个村小组只硬化一条通村公路的原则,丙华村委会已通硬化路,按照省州相关补助政策,该条路不符合补助政策要求,只能依靠县级财政出资改造;但目前,县级财政无相应配套资金用于丙华村委会进村道路硬化,目前只能按现状正常使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建设项目资金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元谋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