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慧、吴永彬、杨连忠、郑志和、黑朝燕、杨惟、曹旭灿、张翠美、杨汝声、白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精准城乡居民医保收缴对象》(第24号议案)已收悉,经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协商后,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口达13.5亿人,是覆盖人口数最多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居民基本医疗的重视和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十三五”时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在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提出的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目标,千方百计让制度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努力组织动员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参保率稳定在94%-95%。2018年参保20.76万人,参保率95.44%;2019年参保20.51万人,参保率94%;2020年参保20.68万人,参保率94.8%。
二、关于参保计划的制定
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来,我县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将户籍人数作为计算参保率的基数。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城乡居民流动性大,造成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差异较大,一些乡镇在按照以户籍人口完成居民参保率目标时存在困难。下达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计划时均以上年度公安统计的户籍人口情况作为依据,各乡镇普遍反映存在着死亡未销户、出嫁(离婚)未迁户口,空挂户,整户外出打工无法联系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参保任务的完成。针对医保参保数据问题,县医保局紧密围绕“提升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应用”目标,深入开展医保基础数据集中清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医疗保险数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医保数据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二是明确职责,指定信息股具体负责参保个人基础数据、参保数据、缴费数据的清理工作,负责为数据清理、统计、汇总、比对、分析和备份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对问题数据分类实施。开展参保基础信息清理核对,按照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采集校验规则要求,对参保人员身份信息逐一核对,缺失的参保信息,及时补全修正,身份信息错误的,及时修正数据。对于断保、停保的人员进行核实统计,坚决杜绝虚假参保;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清理。优先清理制度内重复参保情况和摸清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情况。四是加强协调,经办机构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周数据清理进度报告制度,确保严格按照数据清理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数据清理工作。五是严明纪律。严格做好数据清理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防止数据泄露。目前,元谋县医保局已阶段性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的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共清理238996条数据,其中:正常参保信息193684条、终止参保信息19291条、暂停参保信息8871条、保持正常参保状态信息8871条。
三、关于户籍清理整顿工作
针对公安数据精准工作,县公安局自2015年以来,每年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击贩卖户口身份证犯罪深化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行动、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问题专项行动、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整顿工作“回头看”活动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取得的成效。特别是今年1月份针对全县医保征缴工作滞后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疑似死亡人员核销工作,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原则,广泛发动、周密部署,充分依托村组干部,逐户、逐人开展清理核对工作,对近几年(重点是2017年以来)已死亡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同时对2017年下发的疑似死亡未核实销户人员进行再一次核实甄别和销户工作。开展工作以来,全县共排查出2017年已死亡人数3387人,其中已死亡注销3020人,未注销367人。今年上半年,县公安局以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共办理出生落户登记1358人,补录漏登人口3人,收养子女落户登记3人,死亡注销1242人,服兵役注销30人,重复户口注销82人,迁移落户1187人。
公安户口清理和医保参保数据清理两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能一蹴而就,在一定程度将上长期存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强化户籍管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和户籍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户籍管理政策,准确、及时维护好户籍数据,确保数据鲜活准确,建立好城乡居民参保台账,为我县城乡居民参保和医疗待遇享受提供优质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医保工作、公安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