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强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元谋县招商引资项目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后期运营保障的意见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地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帮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一)建立帮扶机制。认真落实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文件精神,出台《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进企业服务的通知》(元府办明电〔2020〕26号)、《元谋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元谋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帮扶企业制度,扎实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与企业家沟通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会,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二)做好“最后一公里”服务。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规范投资审批流程,继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建立领导包抓重大项目招商、洽谈、落地、推进工作机制,切实按照“五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着力解决工商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二是落实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元谋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三)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县区位、交通优势,不断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思路,以“投资者为本”,主动与企业对接联系,了解市场信息,深入辖区落户招商引资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一些具体、可行的新措施新办法,解决“引得进与留得住”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把企业引进来、办起来,让企业稳得下,发展好。
二、简化审批程序,促进项目落地
(一)简化办照手续。持续推进企业开办“3天行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注册登记实名制和全程电子化,积极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全面实行企业开办和注销“一窗通”,注册登记、印章刊刻、发票申领、社保备案,银行开户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压缩审批时限。实行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流程整合,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实现“投资项目从立项申请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其中: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二)抓实项目落地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进度情况,重点了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审批程序的办理情况。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给予优先办理的原则,缩短审批时限。针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已落户的项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及时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项目推进取得突破。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项目运营服务保障
(一)加强市场监管
1.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确保设施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确保辖区特种设备“四个率”(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排查整改及事故结案率)达100%为目标,切实开展“复工复产技术保障”、“安全生产专家隐患排查整治”、“扶梯专项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确保旅游景区安全。
2.加强食品监管,确保游客身体健康。做好旅游景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包括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产品的经营、销售、使用以及商标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工作。
3.加强门票价格监管,促进景区持续发展。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进”旅游革命”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元谋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推进智慧旅游,促进文化旅游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对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景区;对创建和改造提升为5星级、4星旅游饭店进行奖励。认真落实省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4A级以上景区,2020年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促进旅游业迅速回暖。
(二)强化宣传营销
近年来,我县为了全面展示元谋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丰富多彩的文物古迹、奇异壮美的自然风光,着力打造东方人类故乡、冬早蔬菜之乡、绿色康养之乡“三大名片”等一系列特色旅游品牌,切实提高元谋旅游开发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元谋的社会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参与元谋旅游事业,促进元谋对外开放水平,真正做大做强元谋旅游产业,不断加强元谋旅游品牌宣传营销工作,现已初具成效。
1.坚持“政府主导形象宣传,企业负责产品营销”的政企协作格局,采取“区域联动、行业联合、企业联系”的大旅游宣传方式和媒介宣传与旅游活动宣传相结合的宣传促销形式,进一步拓展旅游资源市场。
2.建立健全元谋县旅游信息化队伍,明确目标,划分工作任务,借助“一部手机游云南”、“云南智慧旅游系统”和“红火楚雄文旅资讯”等宣传平台契机,加强与云南省旅游大数据进行连接,并把我县独特的旅游资源、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和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九大要素情况,推荐给国内外游客。
3.借助一年一度国际旅交会契机,认真组织我县相关旅游企业,积极部署备展,落实专人负责,准备好充足的参展宣传资料,抓住每次难得的机遇向国内外旅游企业促销自身最具特色、最具亮点的旅游产品,吸引更多旅行社、游客的关注度。
4.每年节假日期间,认真组织各乡镇文艺团队,在凤凰湖、文化小广场、元谋人世界公园开展非遗及民族特色文化主题演出,让广大市民及游客领略到元谋民间精彩纷呈的演出节目,充分展示了元谋文化旅游的无穷魅力。
5.“十一黄金周”是国家利用国庆假期来鼓励大众出行、旅游、消费的一种方式,它既能丰富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又可以拉动内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文化旅游市场受到重创,为适应人们追求绿色康养的旅游消费需求,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整合我县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游客增长,拉动旅游消费,促使旅游市场经济回暖复苏,特聚焦国庆中秋双节,以全县范围内的景点、住宿、交通、美食、特色商品等旅游要素为核心,以小程序为载体,组织推出“‘中秋国庆喜相逢·嗨翻玩转元谋景’整体宣传推广活动”。整合县内36户优质商家相应优惠活动政策,通过建立整体标识,依托新媒体宣传平台,集中对元谋旅游精品路线、景区景点、特色美食、优质宾馆旅店等涉旅企业开展的优惠活动进行整体宣传推广,为来元谋的游客提供智能、便捷、轻量的智慧旅游导览服务,让游客深入了解元谋、爱上元谋、推广元谋,从而迅速掀起“游元谋”的热潮。通过此次整体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元谋“人类始祖地·绿色康养乡”旅游品牌知名度,树立了我县文化旅游新形象,为下一步文化旅游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年来,通过全县旅游行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旅游经济指标稳步提升,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无重大旅游投诉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旅游品牌宣传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但离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加强旅游品牌宣传深度和广度,从政府层面给予整合宣传,多层次、多方面地做好宣传营销工作。同时,为更好地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抓住各景区优质资源,结合地方文化特色,与企业共同研究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活动内容,通过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确保节庆活动安全、健康、有序开展。
(三)简化活动审批
1.公安部门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大队既是安全监管部门,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部门。元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大型活动的审批上,一直秉承保障安全、兼顾服务的理念。在审批环节上始终坚持不必要的环节一律精简、非法定的部门不额外增加,根据承办方需求提前介入对活动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帮助。对已有的审批环节做到了最大化的优化精简,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为优化审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元谋县公安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大胆突破,先试先行,于2017年就推出了《元谋县公安局便民惠民优化服务工作举措》(共68项),其中:第2项“将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下放至治安大队”;第3项“将1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备案权限下放至辖区派出所”;第25项“大型活动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了一半还多。
2.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县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活动方面主要涉及营业性演出审批,所谓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我们将依据《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关于营业性演出审批的工作程序,积极主动服务营业性演出单位的审批咨询、申请和办理,并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监督管理,同时会全力协助配合搞好大型活动主办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元谋发展,为元谋各项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