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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马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元马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8010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0年10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政府复〔2020〕3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钱永林代表:

您在元马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组织解决水电移民点外交通E线后续征地交接工作的建议》,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交大会同意,列为建议,编号第8号,已交由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瓦渣箐移民安置点点外交通建设用地A、B、D、E线及甘塘移民安置点点外交通建设用地A、C线的征地工作基本结束,共涉及元马镇丙华村委会的马大海村及清和社区的小那巫村、大水井村、康家村、月龙村共5个村(居)民小组,共征用土地153.347亩。目前,指挥部及元马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组正在开展甘塘至瓦渣箐点外交通用地征地扫尾工作,以及涉及征地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的调解化解工作,共先后组织排查不稳定因素3次,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6件次,为力争使该点外交通公路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及早惠及公路沿线群众及移民群众,我们也正在梳理整理点外交通征地涉及相关档案材料存档。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元马镇党委政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帮助,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重视元马镇的各项工作。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