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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900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0年10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搬复〔2020〕1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罗建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议为新增人口发放生活补贴》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楚雄州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群众生产生活保障措施的通知》(楚乌移领办〔2019〕1号),生产生活补助费发放范围为楚雄州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库区移民(领取财政工资的移民及死亡核减的人口不在生产生活补助费发放范围内)。元谋县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人口界定的时限为封库令规定时间(2011年1月1日)至元谋县人民政府通告的移民人口界定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因此生产生活补助只能发放移民人口界定时限范围内的移民人口。

由于生产生活补助费有时限要求的过渡性移民政策,因此开展新增人口发放生活补贴工作难度大。在下步移民工作过推进过程中,县搬迁安置办将加快逐年补偿(每人每月118.58元)和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每人每月50元)发放工作进度,同时加大与三峡公司和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为移民争取更多权益。

衷心感谢你对元谋水电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