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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900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教复〔2020〕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B

李雪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江边中学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谋县江边中学因老校址处于淹没区,需搬迁新建,项目建设规模为12869.66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2090.32平方米,学生宿舍两幢,建筑面积1747.66平方米,食堂一幢,建筑面积920.56平方米,教师宿舍一幢,建筑面积731.9平方米,公厕及体育器材保管室一幢,建筑面积121.54平方米,大门值班室一幢,建筑面积18.85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及消防水泵房一幢,建筑面积169.96平方米,合计5800.76平方米;田径运动场一块5335.52平方米,篮球场两块8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30.14万元。

江边中学现有教职工35名,招收移民子女学生151名。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三峡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建设内容已经全部完工初验并投入使用。三峡集团捐赠了一批空调,极大地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全校师生提供了舒适的学习环境.为了进一步让186名教职工能在舒适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考虑江边中学学生较少,公用经费紧张的实际,为节约能源,县教育体育局咨询了相关“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企业,并做出了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江边中学200KW光伏发电系统预算价145万元(含并网费)。因该项目投资较大,为争取该项目早日实施,县教育体育局已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恳请帮助解决项目资金,待争取到项目资金,即可按方案实施。

元谋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