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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83101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1]19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尊敬的曹旭灿、张翠美、杨连忠、黑朝燕、郑志和、吴永彬、杨汝声、白云、武慧、杨惟代表:

你们在元谋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凉山乡4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加支持的议案》我局已收悉,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

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运转和农村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村级组织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和保障。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钱办事,无能力办事”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2015年以前,上级每年均下达我县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个,每个补助1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我县部分“空壳村”无经济收入的状况。但自2015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为保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确保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实施,就不再从农业农村这块下达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应的项目,因此暂时无法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方面给予项目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50%的行政村年内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向省州汇报协调,在省州下达相关项目后,优先安排凉山乡申报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同时,在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方面提以下三个方面建议:一是引导经济薄弱村挖掘自身优势,探索农村经济发展新路径,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增收路径,激发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二是乡镇在鼓励村集体发展的同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督促村集体将各类资产资源处置、发包、出租、转让等收益装进“盘子”。三是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村集体内部通过土地流转方法,充分整合各村域内的各种资源,外部鼓励村企结对帮扶,实现互利共赢,全力发展合作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尊敬的曹旭灿、张翠美、杨连忠、黑朝燕、郑志和、吴永彬、杨汝声、白云、武慧、杨惟代表,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扶持资金,指导村集体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径,希望几位代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该项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