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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831012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1]21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尊敬的文国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议案已交由农业农村局办理,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并组织研究讨论,现对议案中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一些问题,土地流转仍然存在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民承包权得不到充分尊重,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等问题,土地流转呈现出“四多四少”,即:自发流转的多,自觉流转的少;向农户流转的多,向非农户流转的少;零散流转的多,集中流转的少;无序流转的多,有序流转的少。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我们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确定土地流转工作的基本方法

在流转原则上,坚持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稳定农户承包权,依法流转使用权。在流转目标上,依靠各方面的优势组合,实施耕地规模集约经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积极开发非耕地和低效益地,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农业,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在流转方向上,依靠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新技术运用,着力市场信息、资金、劳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有效对接,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在流转方式上,坚持农民与业主自主选择。

二、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流转

2013年以来,为了规范和推进我县农村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县人民政府先后发布2013年1号公告(元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13年2号公告(元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细则)、下发了元政办发(2015)27号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颁证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中,坚持农地农用、依法依规、速度规模、因地制宜,信访纠纷登记备案等原则。建立资格、项目审核制度和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机制。

三、严把政策法律关,妥善处理纠纷,确保流转工作正常开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生活保障,是一项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要素,也是土地流转的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全面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规范程序,规范操作、完善手续,及时化解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纠纷,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步伐,切实抓好二轮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妥善处理解决遗留问题,确保农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流失问题的探索,欢迎你继续提供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怒农村工作的感关心、理解、支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