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加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农村公厕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厕所革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体现现代文明水平。去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要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农村厕所改造建设工作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民生幸福工程建设。现将元谋县农村公厕改造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7月6日,元谋县10个乡(镇),77个村委会(社区),597个自然村,共有农村公厕495座,其中卫生公厕447座(无害化卫生公厕298座),非卫生公厕48座。77个村委会(社区)共有87座行政村所在地公厕,均已达到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三净、两无、一明)标准。达到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厕所革命”考核评估办法规定(行政村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自2019年5月正式开始接手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按照《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楚办发〔2018〕24号)文件规定,2018年-2020年下达我县行政村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改造提升任务为69座。
2018年提升改造行政村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任务数为21座,已于2018年底完成提升改造任务(住建部门实施)。
2019年提升改造行政村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任务数为27座,下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70万元(10万元/座)。通过全县10乡镇共同努力,于2019年12月25日前超额完成任务。2019年实际完成行政村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提升改造30座。
2020年提升改造行政村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任务数为21座,下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10万元(10万元/座)。通过全县10乡镇共同努力,于2020年12月25日前超额完成任务。2020年实际完成行政村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提升改造27座。
2021年,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楚财农〔2021]40号)文件规定,下达我县2021年度常住农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任务14座,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40万元(10万元/座)。任务分解到元马镇(8座)、黄瓜园镇(3座)、老城乡(1座)、平田乡(1座)、江边乡(1座)5个乡镇。按照文件精神,财政奖补资金主要补助常住农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中,还没有1座及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的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优先安排城镇周边的自然村卫生公厕改造。到目前为止,常住农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已开工14座,完工1座。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公厕没有专职保洁员,由村委会、村小组干部轮流值班打扫卫生,没有形成长效管护机制,保洁制度没有约束力,公厕日常管护不到位;
(二)部分公厕由于无管护经费,造成缺水、缺电导致日常保洁无保障;
(三)重建轻管现象突出,农村公厕日常无人清扫维护,设施设备损坏严重,粪便抽排不及时,卫生差现象突出。
(四)我县处于干热河谷地区,受客观地理条件限制,农村普遍缺水。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后需要大量水冲,部分村小组公厕在无法保证供水的情况下,通常会将公厕关闭,造成使用率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群众文明素质。采取更加广泛、有效的宣传方式,选取更加突出、鲜明的题材,加大农村“厕所革命”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入厕习惯,爱护公共卫生,关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开展农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培养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卫生防病知识。
(二)切实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压实乡村组干部责任,将农村公厕管护、保洁责任按属地管理落实到村、到人,杜绝“重建轻管”情况发生;按照督查通报制度,加大对农村公厕管护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已完成改造建设的农村公厕能正常投入使用。
(三)加强部门联动。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加强和住建、环保等职能部门联动,在农村公厕粪污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排污管网建设等问题上形成合力;将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程,作为惠民行动、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多渠道争取资金,让农村公厕建得起来、管得起来、用得起来。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