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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5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91302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1年08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1〕67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周文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永广铁路拆迁安置热水塘拆迁农户建房补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度,州下达我县棚改任务1204户。为完成棚改任务,我县将永广铁路建设拆迁安置热水塘村110户农户住房纳入了2016年的棚改任务,按照每户2.18万元的户均棚改上级政助补财标准,元马镇政府与拆迁对象签订了棚改危房改造补助协议。

2016年度,我县实际完成棚改任务1246户(含热水塘拆迁安置110户),中央、省、州各级财政已按我县实际完成的棚改户数足额下达了补助资金,资金统一由棚改指挥部兑付在东南片区的棚改拆迁中,但热水塘村110户搬迁农户的棚改补助资金一直没有兑现,且目前棚改指挥部己无资金可兑。为尽快解决此问题,我局已积极向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县财政资金支持,解决热水塘村110户239.8万元的拆迁安置补助资金问题。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瑞成 18788463707)